早报讯(记者孟梅)为尽快恢复灾区的正常生产和工作,昨(26)日记者从成都各大金融机构获悉,银行方面已经出台了针对灾区重建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在做好相关金融服务的基础上,积极调配信贷资源,保证受灾地区支付结算系统正常运行。
中行广元分行已在25日受理了首例个人客户提出无力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
免收各类跨行费用
据了解,各大银行在当地银监会派出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协调下,在受灾群众安置点紧急布设服务网点,使受灾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服务,并免收客户各类相关跨行费用。
针对部分受灾严重地区存在客户无法提供身份证件、存折而急需支取存款,以及无证件或异地办理挂失业务的情况,招行成都分行和中行省分行在都江堰、绵竹、彭州、什邡、江油、安县、崇州等重灾区,客户到柜台通过信息校对后可办理存折和借记卡应急临时挂失和正式挂失;信用卡柜台挂失无需提供身份证;仅凭存折和账户密码而无身份证件的,在核对客户身份真实性后可办理大额取款;不能提供存折的,通过核实客户身份信息和校验账户密码后,可先向客户支付5000元以下的现金。
宽限期最长可达6个月
“对因灾害影响无法正常还款的重灾区借款人,我们将实行特殊政策。”中行省分行个金部负责人表示,对于个人贷款,中行可给予最长6个月还本付息宽限期。宽限期内,个人贷款客户可以不归还贷款本息,对其贷款不计罚息;企业贷款不能按时偿还的,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
“灾害影响造成的延迟还款,不在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反映其违约记录。”该负责人表示,此外,对滞后存入还贷款项而产生的罚息予以免收,停止欠款催收。
与此同时,招行成都分行对信用卡持卡人在一定期限内延迟还款,不计收利息及滞纳金,停止欠款催收,此外,还将根据借款人申请和实际情况,重新调整还款计划或进行贷款展期,减轻还款压力。
此外,中行省分行已开始接受因汶川地震灾害对个人贷款受灾情况的登记工作。
中行省分行负责人表示:目前总行正在制定针对本次特殊情况下的呆账核销具体实施细则;待总行实施细则出台后,银行将对符合核销条件的呆账按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相关规定,及时认定为呆账并进行核销。